- N +

天津b2b出口试点,天津b2b出口试点地区

天津b2b出口试点,天津b2b出口试点地区原标题:天津b2b出口试点,天津b2b出口试点地区

导读:

9月1日起,跨境B2B出口试点再添12关区,共有22关区月1日起,跨境B2B出口试点再添12关区,共有22关区。自9月1日起,我国跨境电子商务企业对企业(B2B)出口监管试点...

9月1日起,跨境B2b出口试点再添12关区,共有22关区

月1日起,跨境B2B出口试点再添12关区,共有22关区。自9月1日起,我国跨境电子商务企业对企业(b2b)出口监管试点进一步扩大,新增了上海福州青岛济南武汉长沙拱北湛江南宁重庆成都西安等12个直属海关开展跨境电商B2B出口监管试点。

海关总署最新发布关于扩大跨境电子商务企业对企业出口监管试点范围的公告,在现有试点海关基础上,增加上海、福州、青岛、济南、武汉、长沙、拱北、湛江、南宁、重庆、成都、西安等12个直属海关开展跨境电商B2B出口监管试点。该公告自2020年9月1日起施行。截至目前,全国已有22个跨境B2B出口试点城市

海关总署于9月1日宣布,新增12个直属海关,包括上海、福州、青岛、济南、武汉、长沙、拱北、湛江、南宁、重庆、成都、西安,开展跨境电商B2B出口监管试点。至此,全国跨境电商B2B试点已增至22个直属海关。自7月1日跨境电商B2B试点启动以来,业务持续增加,整体增长态势稳定

海关总署于9月1日起,新增12个直属海关参与跨境电商B2B出口试点,包括上海、福州、青岛、济南、武汉、长沙、拱北、湛江、南宁、重庆、成都、西安等城市。加上原有的北京天津南京等10个试点海关,全国跨境电商B2B试点海关已扩展至22个。

天津b2b出口试点,天津b2b出口试点地区

海关总署于9月1日起,在原有10个试点海关基础上,新增了12个直属海关参与跨境电商B2B出口监管试点,使得全国跨境电商B2B试点海关数量增至22个。自7月1日跨境电商B2B试点启动以来,业务规模不断扩大,增长态势稳定。

【关务政策】7月海关经贸新规解读

月海关经贸新规主要包括跨境电商B2B出口监管试点、特惠税率调整、最惠国待遇实施、进口报告管理调整、原产地标准修订、进出境铁路列车单管优化、自贸协定农产品特殊保障措施及国家标准过渡期延长方面

联网核查:自2023年1月1日起,海关对自新西兰进口羊毛、毛条所需《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证》实施电子数据联网核查,提高了监管效率。其他注意事项 普惠制待遇:新西兰是截至目前仍然保留给予我国普惠制待遇的3个国家之一,这有助于降低我国从新西兰进口商品的关税成本

海关合作与便利化:深化合作:2022年7月,中国同包括柬埔寨在内的湄公河五国外交部长倡议进一步深化海关贸易安全通关便利化合作,支持六国海关部门加强政策和实践合作。AEO互认:目前,中国与柬埔寨尚未实现AEO(经认证经营者)互认。

关税政策 最惠国税率:进口货物根据双边协定适用最惠国税率,这是中国与黎巴嫩之间贸易往来的重要税收优惠船舶吨税优惠:自2018年7月1日起,对黎巴嫩籍的应税船舶适用船舶吨税优惠税率,这有助于降低黎巴嫩籍船舶在中国的运营成本。

关税与税率 最惠国税率:进口货物通常适用最惠国税率,但部分货物可能适用协定税率,特别是RCEP协定生效后,符合条件的货物可享受更低的关税待遇。优惠税率:自2018年7月1日起,对印度尼西亚籍的应税船舶适用船舶吨税优惠税率,这有助于降低相关企业的运输成本。

天津跨境电商B2B出口货值突破1亿元人民币

1、月24日,中新社天津报道,天津海关宣布,自7月1日成为中国跨境电商B2B首批试点城市以来,截至当日,天津跨境电商B2B出口的货值已突破1亿元人民币。中国海关总署于7月1日发布新规,新增了两个跨境电商B2B出口监管方式代码:“9710”与“9810”。

2、从天津海关了解到,自7月1日天津成为跨境电商B2B首批试点城市以来,天津海关监管的跨境电商B2B出口货值已突破1亿元人民币。这一成绩体现了跨境电商B2B政策的积极作用。天津利和集团利兴公司总经理表示,新的监管方式更加符合企业的外贸需求,为企业带来了更多便利。

3、政策认可:试点落地反映海关总署对天津跨境电商发展的肯定。2023年1-5月,天津口岸跨境电商业同比增长143%,滨海新区占比超八成,完成进出口申报订单1176万单、货值18亿元,同比分别增长139%和74%。部门协作与推进市商务局:统筹试点工作,弥补B2B监管短板,推动形成北方跨境电商产业高地

4、天津北方网讯报道,自7月1日起,海关总署在北京、天津等10个海关推行了跨境电商B2B出口监管试点。试点首月,天津口岸内的9家企业申报的跨境电商B2B出口货值达到了200余万美元,大约1400万元人民币。

返回列表
上一篇:
下一篇: